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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旨揭事項訂於即日起至106年4月30日(郵戳為憑)接受申請。
二、辦理方式:
(一)獎助項目:
國民小學學生每人計新臺幣 3000元;國民中學學生每人計新臺幣 4000元。
(二)獎勵對象及名額:
1、獎勵對象:就讀桃園市各國中、國小之弱勢新住民家庭子女。
2、獎勵名額:國中50名、國小150名,共計200名。
(三)甄選資格:
1、被推薦者為就讀桃園市各國中、國小之新住民家庭子女學生者,且具正式學籍者得經推薦提出申請(以家庭不重複申請為原則)。
2、參加者應由推薦單位推薦,並由主辦單位依適當之甄選方式,邀集評選委員共同辦理審查事宜。以學生105學年度上學期在校之各項學習及日常生活表現為依據,擇優遴選,持有低收入戶證明者優先錄取。
3、推薦單位應對學生平時表現和生活環境確實查訪,確認受推薦學生具有符合本要點所定標準之具體事實。
4、本年度辦理頒獎典禮,獲獎學生需親自到典禮現場接受表揚,務請學校考量學生配合領獎情形辦理申請,以免向隅。
三、關於本案申請訊息詳如附件,請逕至本校網站查詢,網址:http://www.ndes.tyc.edu.tw,或洽本校聯絡電話:03-4524624#512,聯絡人 黃冠菱 小姐。
四、隨函檢附實施計畫及相關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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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許潮英獎助學金實施辦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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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許潮英獎助學金申請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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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許潮英獎學助學金家庭資料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