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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查本次增列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聘任三個月以上之代理教師,若收到教育勤務點閱召集,可先和桃園市後備指揮部聯繫辦理(不限戶籍地),免除本次召集(修正規定第8款之11)。
二、其他得免除之事由,如附件1,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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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來文1附件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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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來文1附件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