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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106年國中教育會考於5月20、21日舉行,桃園考區19所考場學校已依據「106年國中教育會考試務工作標準手冊」,針對電力、冷氣、照明設備進行維修及檢測工作。考試二日,各考場用電以試場用電為優先,以確保試場之照明及冷氣運作正常。
二、考試當日如發生影響考試進行之重大事故,如:地震、停電,原則上以影響該科多少考試時間則延長該科考試時間,至多延長20分鐘。
三、106年國中教育會考試場全面開放使用冷氣,冷氣溫度以設定於攝氏26~28度為原則。因冷氣開放係屬服務措施,若考試進行當中臨時發生跳電、冷氣故障,無法修復,將開啟門窗及風扇,繼續考試,考生不得要求更換試場、加分或延長考試時間等。
四、請考生及家長以上注意事項;並請考生詳讀簡章中「106年國中教育會考試場規則」(P.28~30)及「106年國中教育會考違反試場規則處理方式一覽表」(P.31~32),避免違規情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