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106年9月18日府社婦字第1060218715號函暨本府106年性別平等藝文競賽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競賽比賽項目共4項辦理期程詳細說明如下:
(一)性別平等創意標語設計、性別平等新詩創作、性別平等四格漫畫等3項目:收件截止日原訂106年10月2日展延至106年10月31日止。
(二)性別平等作文比賽:原訂於106年9月20日舉行,調整至106年10月29日辦理,報名時間併同展延至106年10月13日。
三、本計畫已提報「桃連區12年國教國中免試入學超額比序才藝表現項目積分採計」審查作業,俟審查通過,本獎狀得列入積分採計項目。
四、另為擴大參與並鼓勵指導教師之辛勞,參賽得獎作品之指導老師,將依據「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辦理敘獎事宜。
五、若有疑問請聯絡本市性別平等辦公室,承辦人蔡美雯小姐,電話(03)3322101分機6436~6437。
六、檢附桃園市政府106年性別平等藝文競賽實施計畫、海報各1份。
桃園市政府106年「性別平等藝文競賽」實施計畫
- 依據:「桃園市性別平等政策方針」及「104-107年桃園市政府推動各機關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辦理。
- 目的:本府為落實性別平等教育往下扎根之工作,藉由辦理106年性別平等藝文競賽活動,推動性別平等,協助學生肯定自我、接納自己的性別角色,建立無性別歧視及性別友善之校園環境,並以實際行動將性別平等觀念深植於校園師生中,促使本市高中職、國中及國小師生深入瞭解性別平等相關知識,進而建立性別平等正確觀念,日後不但能成為推動性別平等的種子部隊,更能成為性平小尖兵。
- 主辦機關: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桃園市性別平等辦公室。
- 承辦學校:桃園市青溪國民小學。
- 辦理時間:
- 性別平等創意標語設計、性別平等四格漫畫及性別平等新詩創作,收件時間為106年9月1日(五)至106年10月31日(二)止。
- 性別平等作文比賽參賽時間為106年10月29日(日)。
- 實施對象:本市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及國小四~六年級學生。
- 實施方式:
- 競賽項目:【主題請與性別平等相關,內容以生活中所見所聞之事項,並能正確表達出對性別平等相關議題之體驗、省思與感受等】
- 性別平等創意標語設計(參加對象:國小四年級以上至高中職學生):
規格:標語字數限20字以內(不含標點符號),並以八開圖畫紙(約39cm×26.5cm)單面作畫,紙張顏色、彩繪素材及橫、直式不拘,平面設計(不得立體或黏貼),不得裱框。
- 性別平等四格漫畫(參加對象:國小四年級以上至高中職學生):
規格:以八開圖畫紙(約39cm×26.5cm)分成四格單面作畫,紙張顏色、彩繪素材及橫、直式不拘,平面設計(不得立體或黏貼),不得裱框。
- 性別平等新詩創作(參加對象:國中以上至高中職學生):
規格:手寫原稿,形式不拘,請將詩題填寫於符號《》內並置於首行,以中文創作為主,每首行數以20行以內為限(不含標題、空行)。
- 性別平等作文比賽(參加對象:國中一~三年級學生):
謹訂於106年10月29日(日)下午2時於桃園市青溪國民小學(330桃園市桃園區自強路80號)舉行作文比賽,預計參賽人數為200人,報名額滿截止,以報名先後順序錄取之。
規格:字數限600字以上(含標點符號),請以藍色或黑色原子筆書寫。
- 參賽方式:【各項作品一律單人創作,創作者校名、班級及姓名請註明於作品背面(格式如附件1)】
- 性別平等創意標語設計、性別平等四格漫畫及性別平等新詩創作,應於收件截止日前,將參賽作品親送或郵寄(郵戳為憑)至桃園市青溪國民小學,逾期不受理收件。
- 性別平等作文比賽:
- 免報名費,作文比賽請以學校為單位統一報名,並填報附件3參賽名冊後,於106年10月13日(五)下午4時前,以電子郵件寄送本案連絡人:性別平等辦公室-蔡美雯小姐(10010201@mail.tycg.gov.tw),確認電話03-3368858。
- 作文比賽當日將由工作人員抽出1題性別平等作文題目(如附件2),由學生自由創作,比賽時間為90分鐘。
- 收件日期:性別平等創意標語設計、性別平等四格漫畫及性別平等新詩創作,收件時間為106年9月1日(五)至106年10月31日(二)截止,親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並於送件作品包裝外標明參加「桃園市政府106年性別平等藝文競賽」,逾期者不予受理。
- 性別平等創意標語設計、性別平等四格漫畫及性別平等新詩創作,郵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自強路80號(桃園市青溪國民小學收)。電話:03-3347883。親自送件者,請於106年10月31日(二)下午3時前親送至青溪國民小學教務處。
- 投稿作品無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件。
- 評審方式:
- 性別平等創意標語設計及性別平等四格漫畫:由主辦單位邀請美術學者專家、具性別平等概念之專家學者及政府機關代表各1位,進行評審。
- 性別平等新詩創作及性別平等作文比賽:由主辦單位邀請國文老師、具性別平等概念之專家學者及政府機關代表各1位,進行評審。
- 公告結果:106年12月中旬於本市性別平等辦公室網站公布得獎名單。
- 獎勵辦法:
- 獎額及獎勵:
性別平等創意 標語設計 |
性別平等 四格漫畫 |
性別平等 新詩創作 |
性別平等 作文比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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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組進行評審,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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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組進行評審,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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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國中組及高中組進行評審,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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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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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獎項視投稿數量及評審結果,得不足額錄取。
- 投稿作品經評定為得獎者,將於公開場合頒獎表揚,並於適當地點展示,以茲鼓勵及推廣性別平等觀念。
- 得獎作品之著作權歸屬及授權使用:
作品無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件,凡經評定為得獎之作品,其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於得獎人(著作者),惟主辦機關為公益推廣之用,擁有自行運用於公開展示、改作、編輯、印製於相關印刷品之權利,不另支付得獎人稿費及版稅,且得獎者須與主辦機關簽訂得獎作品之著作權人授權同意書。
- 參賽注意事項:
- 凡參加投稿作品應具原創性,限未曾投稿、參賽、公開發表之作品,另參賽者需簽署「智慧財產權切結書」(如附件4),如經發現違反參加資格,或有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取消資格,追回已發放之禮券及獎狀。
- 投稿者需填寫「著作權人授權同意書」(附件5),如未填寫著作權人授權同意書而投稿作品經評定為得獎者,經通知限期補繳而未補繳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 投稿者需簽署「提供個人資料同意書」(如附件6)配合提供個人資料。請以正楷填寫附件4至6,以免影響相關權益及通知。
- 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作品提供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 本府保留最終裁決權,參賽者不得異議。
-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同意本活動辦法之各項內容及規定,本活動如有任何疑義,皆以主辦機關正式公告為主,主辦機關保留活動修改及變更之權利。
- 性別平等作文比賽當日,請由該學校老師統一率隊參賽。
- 本計畫已提報「桃連區12年國教國中免試入學超額比序才藝表現項目積分採計」審查作業,俟審查通過,本獎狀得列入積分採計項目。
- 為擴大參與並鼓勵指導教師之辛勞,參賽得獎作品之指導老師,將依據「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辦理敘獎事宜。
- 本計畫奉核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