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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公告
公告
人事助理員 - 人事公告 | 2021-12-15 | 人氣:415
壹、資格條件:
(一)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最近5年考績中,須3年以上考列甲等,考列乙等者分數須在79分以上(未達5年者,考列乙等不得超過2年)。
(三)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且品操優良、無不良紀錄者;注重行政倫理,能配合學校公務需要及職務輪調及調整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之1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等不得任用之情事;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五)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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