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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曙商工獲僑委會准予辦理106年度僑生建教班。
申請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 海外出生連續居留迄今,或最近連續居留海外6年以上,並取得僑居地永久或長期居留證件,並經海外保薦單位查證屬
實者。註一:以西元2017年4月15日往前回溯推算6年(2011年4月16日至2017年4 月15日)。
(二)需具備基本華語文聽講能力。
(三)品德優良。
(四)體格及精神健全無痼疾者。
二、入學資格:
(一)在當地華校初中畢業或相當於華校初中之外文學校畢業或相當於國內國民中學畢業程度,學業成績在60分以上
者,年齡在16足歲以上25歲以下者為優先,可申請升讀高級職業學校輪調式建教合作班。
三、如有意願參加本次說明會請洽八德國中輔導處資料組,或洽詢方曙商工03-4796345轉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