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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訓育組長 - 全校公告 | 2018-03-21 | 人氣:413

一、依據本局107年3月16日桃教小字第1070019199號函續辦。
二、旨揭計畫摘錄如下(詳見實施計畫):
(一)實施對象:本市國中及國小學生。
(二)實施方式:
1、藝文競賽項目:
(1)孝親創意卡片設計(參加對象:國小低、中年級學生);孝親創意標語設計(參加對象:國小高年級及國中學生)。
(2)孝親創意卡片與創意標語設計採分組比賽:A組:12班以下學校。B組:13至24班學校。C組:25班以上學校。各項作品一律單人創作,送件請填附件1至附件4(附件1:作品標示表,需黏貼於作品背面)。
2、各校推動孝親活動競爭型計畫補助:配合生活節慶與學校活動,規劃推展與【感恩】、【孝敬】品格有關之教孝活動。預計補助全市共計10校,每校各10,000元。有意願參與本案之學校,請填申請表(附件5)送件參選。通過補助申請之學校需於107年5月執行校內孝親活動,並於6月完成活動成果表(附件6)與經費核銷。
3、收件方式:
(1)收件時間為107年3月26日(星期一)至107年4月13日(星期五)止,親送或郵寄(郵戳為憑)。請於送件作品包裝外標明參加「桃園市107年度國民中小學孝親活動競賽」,郵寄地址:322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一段181號(桃園市新勢國民小學輔導室收)。親自送件者,請於107年4月13日(星期五)下午3時前親送至新勢國民小學輔導室(聯絡電話:03-4937563)。逾期者不予受理。
(2)並請各校於107年5月7日(星期一)至同年5月11日(星期五)前至新勢國小取回投稿作品。
(三)公告結果:107年4月下旬於本市新勢國小網站公布得獎名單並公函辦理後續領與競爭型孝親活動計畫成果報告、經費核銷事宜。
(四)獎勵:
1、孝親創意卡片與創意標語設計分組比賽:得獎者,可獲獎狀及禮券;指導老師亦核予行政獎勵(獎額詳見實施計畫)。
2、獲選為推動孝親活動競爭型計畫補助學校之工作人員,核敘嘉獎1次2名及獎狀1紙2名。

 

桃園市107年度國民中小學「品格教育--孝親活動競賽」實施計畫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孝道教育推動方案106-110」及「桃園市107年度推動品格教育計畫」辦理。
  • 目的:本府為推動孝道之品格教育,藉由辦理107年度品格教育孝親活動藝文競賽與校園推動孝親活動競爭型計畫補助,推展「關懷自律、親慈子孝」正向價值,提振我國社會傳統美好的家庭倫理與品德核心價值,讓學生能實踐自律與尊重的個人孝道倫理價值,建立愛與感恩之人我友好互動依存關係,期能型塑一個親子互尊互愛,人際和諧共處的幸福社會。
  • 主辦機關: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 承辦學校:桃園市新勢國民小學。
  • 辦理項目與時間:
  • 孝親創意卡片設計及孝親創意標語創作比賽,收件時間為107年3月26日(一)至107年4月13日(五)止。107年4月底前進行評審作業及公布、頒發得獎獎項。
  • 各校推動孝親活動競爭型計畫補助,收件時間為107年3月26日(一)至107年4月13日(五)止。各校孝親活動方案執行時間為107年5月,並於107年6月完成成果報告與經費核銷。
  • 實施對象:本市國中及國小一~六年級學生。
  • 實施方式:
  • 藝文競賽項目:主題請與「關懷自律、親慈子孝」相關,內容以生活中所見所聞之事物,並能正確表達出對孝親品格相關議題之體驗、省思與感受等
  1. 孝親創意卡片設計(參加對象:國小低、中年級學生)

規格:以A4紙張(約30cm×21cm)製作,紙張顏色、彩繪素材、樣式、造型及橫、直式不拘,可平面或立體設計。

  1. 孝親創意標語設計(參加對象:國小高年級及國中學生)

規格:標語字數限20字以內(不含標點符號),並以四開圖畫紙(約53cm×37.9cm)單面作畫,紙張顏色、彩繪素材及橫、直式不拘,平面設計不得立體或黏貼),不得裱框。

  • 各校推動孝親活動競爭型計畫補助:

每校補助10,000元,活動方案以配合生活節慶與學校活動為主,規劃推展與【感恩】、【孝敬】品格有關之教孝活動,融入生活教育之中,藉由體驗、同理的教育過程,進而體會長輩的需求與感受,提升孝道教育實踐成效。相關計畫申請表(附件5,請依「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編列)與成果報告格式(附件6,待審查通過執行完成再繳交)請參閱附件。

  • 參賽方式:
  1. 孝親創意卡片與創意標語設計分組比賽:

   1.A組:12班以下學校。

   2.B組:13至24班學校。

   3.C組:25班以上學校。

各項作品一律單人創作,並依附件1填妥作品標示表,黏貼於作品背面,於收件截止日前,將參賽作品親送或郵寄(郵戳為憑)至桃園市新勢國民小學輔導室。

  1. 各校推動孝親活動競爭型計畫補助於收件截止日前,將計畫親送或郵寄(郵戳為憑)至桃園市新勢國民小學輔導室。預計全市補助10校各10,000元,通過補助學校於107年5月執行校內孝親活動,並於6月完成成果報告與經費核銷。
  • 收件日期:
  1. 孝親創意卡片、創意標語設計比賽及各校推動孝親活動競爭型計畫補助,收件時間為107年3月26日(一)至107年4月13日(五)截止,親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並於送件作品包裝外標明參加「桃園市107年度國民中小學孝親活動競賽」,逾期者不予受理。
  2. 郵寄地址:322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一段181號(桃園市新勢國民小學輔導室收)。電話:03-4937563。親自送件者,請於107年4月13日(五)下午3時前親送至新勢國民小學輔導室。
  3. 投稿作品評選完畢後,各校於107年5月7日至5月11日前至新勢國小取回。
  • 評審方式:
  • 孝親創意卡片與創意標語設計比賽:由主辦單位邀請家庭教育推動之專家學者,分國小低、中、高年級與國中等4組,各3位委員分別進行評審。
  • 各校推動孝親活動競爭型計畫補助:由主辦單位邀請家庭教育推動之專家學者5位,進行評審。
  • 公告結果:107年4月下旬於本市新勢國小網站公布得獎名單並公函辦理後續領奬與競爭型孝親活動計畫成果報告、經費核銷事宜。
  • 藝文競賽獎勵辦法:
  • 獎額及獎勵:

孝親創意卡片設計(低)

A組(12班以下)

孝親創意卡片設計(低)

B組(13至24班)

孝親創意卡片設計(低)

C組(25班以上)

 

  1. 特優1名(獎狀及禮券2,000元)
  2. 優等2名(獎狀及禮券1,000元)
  3. 佳作3名(獎狀及禮券500元)
  1. 特優1名(獎狀及禮券2,000元)
  2. 優等2名(獎狀及禮券1,000元)
  3. 佳作3名(獎狀及禮券500元)
  1. 特優2名(獎狀及禮券2,000元)
  2. 優等4名(獎狀及禮券1,000元)
  3. 佳作6名(獎狀及禮券500元)
 
 
 

 

孝親創意卡片設計(中)

A組(12班以下)

孝親創意卡片設計(中)

B組(13至24班)

孝親創意卡片設計(中)

C組(25班以上)

 

  1. 特優1名(獎狀及禮券2,000元)
  2. 優等2名(獎狀及禮券1,000元)
  3. 佳作3名(獎狀及禮券500元)
  1. 特優1名(獎狀及禮券2,000元)
  2. 優等2名(獎狀及禮券1,000元)
  3. 佳作3名(獎狀及禮券500元)
  1. 特優2名(獎狀及禮券2,000元)
  2. 優等4名(獎狀及禮券1,000元)
  3. 佳作6名(獎狀及禮券500元)
 
 
 

 

孝親創意標語設計(高)

A組(12班以下)

孝親創意標語設計(高)

B組(13至24班)

孝親創意標語設計(高)

C組(25班以上)

 

  1. 特優1名(獎狀及禮券2,000元)
  2. 優等2名(獎狀及禮券1,000元)
  3. 佳作3名(獎狀及禮券500元)
  1. 特優1名(獎狀及禮券2,000元)
  2. 優等2名(獎狀及禮券1,000元)
  3. 佳作3名(獎狀及禮券500元)
  1. 特優2名(獎狀及禮券2,000元)
  2. 優等4名(獎狀及禮券1,000元)
  3. 佳作6名(獎狀及禮券500元)
 
 
 

 

孝親創意標語設計(國中)

A組(12班以下)

孝親創意標語設計(國中)

B組(13至24班)

孝親創意標語設計(國中)

C組(25班以上)

 

  1. 特優1名(獎狀及禮券2,000元)
  2. 優等2名(獎狀及禮券1,000元)
  3. 佳作3名(獎狀及禮券500元)
  1. 特優1名(獎狀及禮券2,000元)
  2. 優等2名(獎狀及禮券1,000元)
  3. 佳作3名(獎狀及禮券500元)
  1. 特優2名(獎狀及禮券2,000元)
  2. 優等4名(獎狀及禮券1,000元)
  3. 佳作6名(獎狀及禮券500元)
 
 
 

※以上獎項視投稿數量及評審結果,得不足額錄取。

  • 投稿作品經評定為得獎者,將大圖輸出於適當地點展示,並匯集於107年度桃園市推展品格教育--孝親活動成果冊中,以茲鼓勵及推廣孝親品格教育。
  • 得獎作品之著作權歸屬及授權使用:

作品無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件,凡經評定為得獎之作品,其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於得獎人(著作者),惟主辦機關為公益推廣之用,擁有自行運用於公開展示、改作、編輯、印製於相關印刷品之權利,不另支付得獎人稿費及版稅,且得獎者須與主辦機關簽訂得獎作品之著作權人授權同意書。

  • 藝文競賽參賽注意事項:
  • 凡參加投稿作品應具原創性,限未曾投稿、參賽、公開發表之作品,另參賽者需簽署「智慧財產權切結書」(附件2),如經發現違反參加資格,或有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取消資格,追回已發放之禮券及獎狀。
  • 投稿者需填寫「著作權人授權同意書」(附件3),如未填寫著作權人授權同意書而投稿作品經評定為得獎者,經通知限期補繳而未補繳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 投稿者需簽署「提供個人資料同意書」(如附件4)配合提供個人資料,以免影響相關權益及通知。
  • 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作品提供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 本府保留最終裁決權,參賽者不得異議。
  •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同意本活動辦法之各項內容及規定,本活動如有任何疑義,皆以主辦機關正式公告為主,主辦機關保留活動修改及變更之權利。
  • 本計畫已提報「桃連區12年國教國中免試入學超額比序才藝表現項目積分採計」審查作業,俟審查通過,本獎狀得列入積分採計項目。
  • 獎勵:

本案依據「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獎懲案件處理要點」、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等規定,核敘獎勵如下:

  • 承辦學校工作人員核敘嘉獎1次6名及獎狀1紙6名。
  • 孝親創意卡片與創意標語設計分組比賽獲獎作品之指導老師核敘如下:
  1. 指導學生獲特優者:核敘嘉獎2次。
  2. 指導學生獲優等者:核敘嘉獎1次。
  3. 指導學生獲佳作者:核敘獎狀1紙。
  • 獲選為本案推動孝親活動競爭型計畫補助學校之工作人員,核敘嘉獎1次2名及獎狀1紙2名。
  • 本計畫陳市府教育局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桃園市立八德國民中學 Bade Junior High School

33454 桃園市八德區興豐路321號 電話總機:03-3685322 傳真號碼 :03-3650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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