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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107年3月14日臺教師(三)字第1070034231號函辦理。
二、本案相關資訊如下:
107年度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講師培訓研習
1、北區研習時間:107年4月13日至4月14日
2、研習地點:台北市立大學
3、研習參與對象:由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及國私立高中職中心學校推薦之中小學教師,其資格如下之一:
(1)曾擔任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並具有教師專發展實踐方案(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初階課程以上講師之資格。
(2)曾擔任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並為國教輔導團員、super 教師、薪傳教師,或曾獲師鐸獎、教學卓越獎等之教師。
(3)曾擔任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或曾參與專業學習社群,並獲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推薦之教師或校長。
4、推薦員額:國小組及國高中組各推薦5-7人。
三、本局同意參與研習人員公(差)假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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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教育部107 年度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講師培訓.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