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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轉知「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第三條條文,業經行政院會同考試院於107年8月31日修正發布。
說明: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7年8月31日總處培字第10700502045號函辦理,並檢附「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第三條條文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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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第三條修正條文對照.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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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第三條修正總說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