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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修正「桃園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加班費支給管制要點」,並自中華民國107年5月1日生效。
說明:檢送「桃園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加班費支給管制要點」及修正對照表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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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來文1附件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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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來文1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