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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有關銓敘部修正「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考績(成)作業要點」第13點、第14點,並自107年11月12日起生效一案。
說明:
一、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7年11月12日部銓三字第10746603591號令副本及同年月日部銓三字第1074660359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令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二、請各機關學校辦理107年考績(成)作業相關事宜時,應依現行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及旨揭要點辦理,另本年底適逢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為免滋生考績(成)案核定之爭議,請於107年12月間及原任機關首長卸職前,將107年年終考績(成)案核定完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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