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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107年12月24日以衛授疾字第1070101317號令修正發布「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第四條、第十條之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12月28日臺教社(一)字第1070229541號函轉衛生福利部107年12月24日衛授疾字第1070101320號函辦理。
二、如有疑義,請洽本案窗口李俊志先生,電話:(02)23959825分機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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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來文1附件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