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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有關「2019客家流行音樂節」客語流行歌唱大賽新增「公教員工組」一案,鼓勵同仁踴躍報名。
說明:
一、為鼓勵各機關學校同仁參與正當休閒活動及透過歌唱學習客語,桃園市政府特責由桃園市政府人事處與客家事務局合作,於「2019客家流行音樂節」客語流行歌唱大賽新增「公教員工組」。
二、前開活動報名期間自108年1月11日至同年2月22日(星期五)止,訂於同年3月16日(星期六)在本市客家文化館演藝廳舉行決賽,參加對象為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含復興區公所及復興區民代表會)現職人員,鼓勵同仁踴躍報名。
三、檢附「2019客家流行音樂節」客語流行歌唱大賽報名簡章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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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884e3c5d1e54cc.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