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為配合市府預估編列109年退撫預算,凡符合自願退休條件且有意願退休之教職員工,請於108年3月11日(星期一)前主動通知人事室。
說明:
一、教育人員需符合自願退休條件:
任職5年以上,年滿60歲或任職滿25年。欲擇(兼)領月退休金者,其年資與年齡之合計數須達附表所定指標數(78)以上,且年滿50歲。
二、公務人員欲擇(兼)領月退休金者,其年資與年齡之合計數須達附表所定指標數(84)以上,且年滿50歲。
三、請有意願退休之教職員工於108年3月11日(星期一)前主動至本室登記。
四、如逾期未通知人事室,視為放棄於109年退休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