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桃園市106年度國民中學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之作業時程。
說明:
- 教師申請市外他縣市介聘請自行上網填報資料,應自備可讀取健保卡之晶片讀卡機與本人最新健保卡,以確認使用者身分:
填報網址:http://tas.kh.edu.tw
填報期限:106年4月21日(星期五)午夜12:00至
106年5月4日(星期四)晚上11:59。
- 自行列印及校內審核時間:尚未公告。
- 市外他縣市介聘教師積分審查:尚未公告。
- 各縣市通知各學校市外他縣市介聘結果:5/31(三)
辦法:有意申請市外他縣市介聘之教師,請洽人事室辦理。
備註:現職教師應具下列資格,始得申請介聘:
- 符合「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第12 條等
相關規定,另申請留職停薪之教師,應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於介聘
生效日期(當年8月 1 日)前回職復薪。
2.申請介聘至國立大學或國立教育大學附設實驗小學,應具有一般地區
教師資格。
人事室啟106.4.19
-
1) 106年縣外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要點1060417.pdf
-
2) 106年縣外教師介聘積分審查參考原則106041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