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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有關核予參加109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之所屬同仁補休一案
內容:
1.本校教職員工假日參加客語認證考試,依桃園市政府鼓勵員工提升客語能力要點第5點及客家委員會106年2月24日客會綜字第1060002892號公告,須事先向本校提出申請,由本校視其業務需要,依原函說明三基準(初級認證半日,中級、中高級認證一日)核給補休。
2.「109年度客語能力初級認證」訂於109年9月12日(星期六)及9月20日(星期日)辦理2梯次全國認證,另於109年5月至12月(9月份除外)每月擇一考區辦理多梯次認證;「109年度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訂於109年10月24日(星期六)舉行。
3.為鼓勵桃園市政府員工團體報名認證,10人以上組隊報考,補助報名費、餐費及雜支;15人以上,補助報名費、餐費、車資、工作費、保險費及雜支等;另有規劃「各級別報名人數競賽」及「通過認證獎」2種獎勵機制,最高可獲得1萬元禮券。
4.認證報名資訊及公告訊息可至客家委員會全球資訊網(https://www.hakka.gov.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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