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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旨揭研習課程相關事項如下:
(一)參訓對象:學校樹木保育及樹木修剪相關業務人員。
(二)課程日期:106年7月6日(星期四)。
(三)課程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17時30分。
(四)課程地點:
1、室內課程:桃園市復興區歷史文化館2樓。
2、實地示範修剪:復興分駐所。
(五)本案參加人員於課務自理之原則下,由各所屬學校依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