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桃教中字第1110039613號公文如下
主旨:函轉教育部有關因育嬰或應徵服兵役而留職停薪或因兵役 義務延後報到之公費教師,如欲解除公費服務義務申請介 聘一案,詳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4月28日臺教國署國字 第1110051323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