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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譽榜
2023-04-25
公告
賀本校905蔡宜臻同學、909林昕蓉同學,參加111學年度技藝教育競賽榮獲佳績。
2023-03-27
公告
狂賀!本校901曾宸瓴同學以競賽入學方式錄取陽明高中美術班
2023-03-20
公告
狂賀!!!本校創客社同學參加「2023 START! AI 智慧小車競賽」表現優異,704鄒仁鈞、708李秉軒榮獲特優,804陳容億、805邱羽柔、806林奕成榮獲優勝,703楊承諺、705徐煌凱榮獲優勝
2023-03-01
本校田徑隊參加2023全國港都盃成績報告
2023-01-09
恭賀本校美術班學生參加111年全國學生美術比賽表現優異
轉知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桃教中字第1110044595號公文如下
主旨: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
理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課程及教學、偏鄉及實驗
相關業務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5月12日臺教國署國字
第1110062639號函辦理。
二、為辦理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國民中
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課程及教學、偏鄉及實驗相關業
務,國教署擬於111學年度商借國立學校及各直轄市、縣
(市)政府教師至國教署臺北辦公室擔任行政工作,說明如
下:
(一)教師資格:
1、公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小型規模學
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2、應具有三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
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
3、對教育行政工作具服務熱忱且認真負責者。
4、須熟悉Office電腦軟體之操作。
(二)商借期限:111學年度之商借期限自111年8月1日起至112
年7月31日止。
(三)服務地點:國教署臺北辦公室(工作地點:臺北市羅斯福
路一段97號,近捷運中正紀念堂站3號出口)。
(四)辦理業務:以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課程及教
學、偏鄉及實驗相關業務為範疇。
(五)其餘事項依前揭作業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三、請轉知所屬教師,有意願者請於111年5月27日(星期五)
17:00前將履歷表以電子檔寄送至國教署承辦人信箱,國
教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承辦人:林珮群,電子信箱:
e-j196@mail.k12ea.gov.tw,連絡電話:(02)7736-
7488。
四、檢附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
師作業原則及簡歷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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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11 學年度國教署國中小組商借教師簡歷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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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商借作業原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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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轉知商借教師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