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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立八德國民中學106學年度教師甄選
一、類別及缺額: 具生活科技科教師1名。
二、報名資格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基本條件:
1、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
2、 具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有關法令規定資格者。
3、 無教師法第14條暨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所列各款之情事者。
(二)報考人員資格:
具備國民中學合格教師資格者(具有主任(候用主任)資格者尤佳)。
三、報名日期及時間:
106年7月10日上午8時至12時止
四、甄選日期及時間:
106年7月11日下午9時20分
五、其餘事項請參閱甄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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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桃園市106學年度自辦教師甄選簡章.doc公告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