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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112年9月20日府人考字第1120260302號公文如下:
主旨: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函送修正之「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Q&A(112年9月版)」1份,請查照轉知並加強宣導。
說明:
一、依人事總處112年9月12日總處培字第1123028853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1份。
二、旨揭Q&A業同步置於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路徑:政策與業務-培訓考用處-差勤獎懲),請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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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376736800A_1120260302_ATTACH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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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76736800A_1120260302_ATTACH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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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376736800A_1120260302_print.pdf